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术刊物 > 文化与国力 > 正文

从五个方面着力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2020年10月30日 10:43 陈德文 (吉林大学党委书记) 点击:[]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作为文化载体,大学自然要承担起文化传承的重要作用,在文化建设中发挥重要的文化引导和文化塑造的功能。具体而言,在当前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大学应该抓住以下五个方面的着力点。

一、承担文化传承,坚守大学建设的重要职责

大学是近代以来出现的社会组织。大学承载着历史和民族的灵魂。尽管人们经常把大学的社会贡献看作是衡量大学水平的重要尺度,但大学的文化传承和塑造功能,对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来说,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所以,胡锦涛同志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的讲话中,首次将文化传承创新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并列为大学四大职能。也就是说,大学的建设与发展不只是人才、物资、制度的堆积,而是对这些物质要素加以“文化”的融合。甚至从一定意义上讲,大学文化的建设与发展,决定了大学之为大学的根本。

高校历来是文化建设的主力军和重要阵地。中外著名高校的发展历程和成功经验也验证着大学文化在其自身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这就是说,一所有作为的、有影响的高校,就是要把大学的文化建设提高到治校、理校的高度来看待,只有认真研究文化传承创新功能的内涵,提升文化自觉,发挥文化育人作用,才能在弘扬民族优良传统文化、吸收世界优秀文明成果、促进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做出新的探索,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做出新贡献,这是高等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使命。

中国大学文化建设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究竟中国大学需要什么样的“文化”?这一点构成了大学文化建设的目的性前提,如果对于这个问题缺乏足够的认识,中国大学文化建设就是被动的、盲目的,大学文化建设的质量与绩效就是无法讨论的问题,甚至大学本身的内涵都是不清晰的。所以,中国大学文化传承的特质主要表现为当代中国的大学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精神,有着自己独特的价值观目标。

大学文化传承的特质体现在大学人的生活方式当中。大学文化说到底是大学人的生活方式。关于大学人如何在大学中生活、学习与工作,从世界范围来看,并不存在公认的模式,无论是在理论还是现实的层面上,都存在着重大的分歧,而且分歧越来越大。产生这些分歧的原因既有意识形态方面的,也有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方面和文化传统方面的。但有一个抽象普遍的事实,即在自主推动的民族国家现代化的起步阶段,几乎所有国家对大学人的基本要求都集中于具有高端的专业研究能力、认同民族文化和意识形态、维护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和社会团结等方面,要求大学人以学术创新来实现其社会、民族责任。这些要求既出自于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大学的期望,也体现着身处具体社会历史阶段的大学人自我成长自我发展意愿,具有时代性和民族性的大学文化由此建立起来。中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其各项事业都要在改革创新中不断发展,高等教育是培养国家的整合力和凝聚力、铸造国家公民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工具,在此背景之下,大学人就应当是爱国的中国人、社会主义的公民与知识精英的“三位一体”。尽管我们今天特别强调学术创新对于大学文化建设与发展的导向意义,但创新的精神动力还是来自于大学人对于自身的理想性要求以及对于国家民族的忧患意识与责任意识。所以,中国大学文化应当体现着中国大学人的理想追求,体现着能够促进大学人全面发展的生活方式。

大学文化传承的特质体现在大学人的精神气质当中。文化即人化,大学作为人的活动组织,无论以何种状态存在,具有怎样的绩效,都是文化的存在。制度、器物是大学文化的外在形态,而大学人的精神气质与理想追求是大学文化的内在形态。当我们提出大学文化建设的问题时,不是因为大学没有文化,而是认定现实存在的文化与理想文化有着相当的差距。所以,大学文化建设是大学的文化传统、文化风格、文化底蕴、文化气象的转换或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需要来自大学的长期的理想性超越性的关怀,大学只有超越有限的目标,持久地以理想的方式关注现实生活,不懈地为现代社会的发展和现代人的生活提供思想资源和理想图景,大学文化建设才是可能的。

大学文化传承的特质体现在大学文化的服务性和相对独立性。大学的发展是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其实现代意义上的大学从来都不是“象牙之塔”。大学的建设与发展一直围绕政治、经济、社会的现实目标而展开,中国的大学建立更是如此,这就是我们一直强调的建设社会主义大学,这关系到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核心问题。当然,大学的这种社会服务的文化功能,并不排斥大学建设的特殊性与相对独立性,这种特殊性和相对独立性就表现在大学作为文化的载体,与社会发展的长期目标相一致,与社会其他组织保持着一定的张力,服务于社会又不等同于其他社会组织,它不是围绕社会发展短期目标,而是着眼于根本性的长远的考虑,特别是大学文化建设的考虑,保持与整个社会的动态协调,服务于不断发展的社会。

大学文化传承的特质体现在诸如大学文化建设的主体与客体、理论与实践、路径与方法、内容与形式等方面。一所大学的文化,就是所有师生的精神家园,沉淀着学校的精神内核和学术传统,凝聚着大学的办学力量和办学追求。这对于超大规模的合并类院校最为关键。而大学文化尤其精神文化是凝聚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价值取向、道德规范和精神追求的核心要素,反映大学独特的办学理念、制度规范、物化成果等文化内涵,是大学的象征,更是学校发展的根脉所系,只有以科学规划、持续开展、有效实施的工作态度,来提升广大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对大学文化的认同、自觉、自信和传承,才能更好地发挥大学文化的育人作用。

二、弘扬主流文化,提高大学文化的导向水平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论证文化建设问题时,首先提出来的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因此,大学文化建设的首要内容即在于此。强调主流文化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于大学文化的主导,就是要通过种种行之有效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大学人的共同信仰,从而保证大学文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底色,进而保证大学文化与整个社会发展的基本一致性。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是建构中国大学相对独立的文化传统的合法性所在,只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和基本要求,大学文化建设才有真正属于自己的特色。

弘扬主流文化,需要总结大学主流文化建设的基本经验。强调主流文化对于大学的主导是中国大学的一个重要的传统和特色。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方向、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等一直是中国大学发展的本土化且十分重要的因素。在这些因素的推动下,中国大学的发展取得一系列成功的经验,表现出诸多特点,也形成了中国大学的独特的文化传统。但是,毕竟由于长期以来我们缺少大学文化建设的视野与眼光,上述因素没有在大学文化的层面上被自觉地关照,所以,主流文化对于大学文化的形成、发展与特色的影响更多是不自觉地完成的。正是因为不自觉,这种影响既不深入,没有完全融入人们对大学文化的基本理解,也由于主流文化发展的一些曲折而对大学文化产生了某些消极的影响。因此,当代大学文化建设首先需要的是从理论上凝练弘扬主流文化的历史经验,深刻反省其间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这是大学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弘扬主流文化,需要创新大学的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对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的关键是观念创新。今天,我们应当意识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仅是国家、社会对个体的要求,同时也是作为个体的当代中国人自我发展的基本要求。思想政治教育不是大学教育的可有可无的额外附加,作为当代中国人的教育是大学必须承担的使命与责任。大学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全体大学人的责任。在当代,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是提高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质量的主要手段。

三、建构制度文化,营造制度文化的渗透氛围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就要求大学文化建设必然包含大学的制度文化建设。所谓大学制度文化主要是指维持大学的组织和秩序的正当存在与运转的大学群体意识。大学制度文化,其核心是依法治校理念的严肃化。大学作为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需要按照法律至上、保障权利、制约权力的原则,实行依法治校,从而体现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校的实现,既有赖于有形的制度建设,也离不开制度文化的建立。这就要求大学人以对大学制度的忠诚与信仰为核心,自觉遵守大学行为规范。没有制度文化支撑的依法治校不可能有大学的健康发展。目前,大学制度文化建设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建立依法治校的文化心态,为制度的建立与正常运行提供文化的支持;把大学的制度约束变成大学人的文化自觉。总之,大学的制度文化是法治精神在大学中方方面面的充分体现。

好的制度文化体现在人们对现行制度的普遍认同。鉴于大学生活的特殊方式,好的大学制度的建构应体现出对大学人的制度关怀,或者说大学生活的制度保证。大学作为社会组织,需要特定的规章与秩序,同时,大学的繁荣与发展又取决于是否具有足够的制度上的灵活性,是否能够为不同的具有创造性的个人提供独特的适宜的环境。这种环境也许不能保证所有的大学人都具有学术研究和学术创新的积极性,但可以使具有创新潜质的个人能够产出创新成果。从一般性上来说,学术创新是自由的结果,不是强制的产物。那种强制性的制度或者齐一性、标准化的行为规范无疑将破坏大学人的追求真理的理论旨趣,扼杀其学术创造力。因此,大学制度应当是开放、自由、民主、宽松的。所以,大学制度的形成过程中,需要充分尊重全体大学人的意愿与理想,而要把这种尊重落到实处,就需要维护大学人的尊严与平等独立的人格,建立起大学人之间的宽容、信任、真诚、合作的关系,以此为基础,才能形成大学人自我约束的大学制度,并对这一制度抱以充分的信心。

大学制度文化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大学管理者与教师法治意识的培养。大学制度作为大学人的行为尺度,只有在大学人的依法行为中,才能内化为大学人的习惯与信仰。同时,大学人的法律素质只有在普遍的守法实践中才能提高。这就要求,管理者强化依法管理,从过去主要依靠权力、运用行政手段的命令式管理,转移到依靠制度规章的管理;在学法、守法、用法的积累过程中,逐渐地树立起依法办学、依据章程自主管理、公平正义、尊重师生合法权益的理念,逐渐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从而不断提高大学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对于教师和学生,应当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加强法制教育与宣传,通过教育培训营造氛围,进一步提高师生对于大学制度文化的认同感和理解,更深切地感受到大学制度内在的精神意蕴和理想目标,明确自己的权力、责任和行为的边界,从而提高师生对制度的主动执行力,为学校文化建设和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秩序与环境。

四、培育学术文化,回归大学的创新之道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因此,培育学术文化就是要把大学建设成创新者的精神家园。就大学而言,学术与创新是一体二面。学术是创新的前提和过程,创新是学术的标准与结果;没有创新的学术不是真正的学术,没有学术的创新是没有意义的创新。所以,创新文化也就是学术文化,或者说,通过学术文化体现出来。中国大学创新能力无法有效地满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原因之一是学术文化尚不够发展。学术并没有作为大学文化的核心价值成为大学人普遍的信仰,相反,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学术是在功利主义的算计中,被当作利益工具看待的。显然,在对学术的工具主义的理解和运用中,真正意义上的学术与创新是很难实现的。

大学的学术文化是指以学术为核心价值的大学精神与大学理念,主要表现为大学人真诚的发自内心的学术崇拜。学术文化是大学学术创新的文化基础,也是大学文化的独特性所在。在学术文化建构的过程中,激发学术活力、培育学术意识、倡导学术精神、营造学术氛围、建设学术队伍等都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如果考虑到学术文化建设的根本性和长期性,以及大学学术文化的具体状态,目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培育大学人的科学精神。以人为本是大学文化建设与发展的基本原则。在大学里,追求学术创新的人应当以科学精神为本。何为科学精神?竺可桢先生的概括是“只问是非,不计利害”。学术之为学术,就在于学术不是权术,不是“炼金术”,而是为思想而思想,为学术而学术,是独立思考、怀疑批判和为真理而献身。科学精神所内在的是科研人员对真理的尊重,即学术创新不是利益诱惑的结果,而是自由与尊严的表现。以科学精神为底蕴的学术自由体现的是科研人员的尊严,以科学精神为底蕴的学术民主体现的是科研人员的平等交往。所以,从学术文化建设的角度说,科学精神是学术文化的基础。科学精神来自于专业学习和科研活动本身,那么,培育人的科学精神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建立起大学人普遍的尊严意识,如何尊重学术和学术研究自身的逻辑。这也是当代大学文化建设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其次,学术评价体系的正当化。以科学化来要求和规范学术评价体系是目前习惯的做法,这里的科学化常常被理解为科学方法在学术评价体系中的运用,被操作为由可视性要素所建立的硬性的数量指标体系,如科研经费、科研项目数量、各种社会奖励、论文的数量、论文发表的期刊等级,等等。这样的科学化有利于提高学术管理的效率,作为学术管理的体系有其合理性。但作为学术评价体系并不恰当,毕竟,以外在的指标来评价学术的质量与内涵,是一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尽管不能否认学术外在评价指标的作用,但其在学术评价体系中所占的权重不宜过大。学术评价应当主要是学术本身的自我评价,从客观的方面说,是学术对于理论或学科发展的贡献,及其对学术史的价值;从主观上说,是学术同行的评价和学生的口碑。学术评价体系的正当化实际上是要建立学术评价的内在标准,把学术评价的主体由外在的管理者变为学术研究者和学生,进而使学术评价成为学术发展的必要组成部分。

五、繁荣校园文化,提升学生的日常生活质量

校园文化从狭义上说,是指大学人在日常生活中,包括交往、社团活动、娱乐休息当中所体现的文化修养。在这个意义上,校园文化建设就是要引导提升学生的日常生活中的文化修养。

校园文化建设,要以物质文化建设为突破口,加强文化环境建设,把校园设施建设成内涵明确的文化符号,把物质校园建设成文化校园,赋予校园中的那些物质性的存在以文化的生命,并以形象的方式表现出来,实现苏霍姆林斯基所说的“我们的教育应当使每一堵墙都说话”。作为大学文化的形象化系统化品牌化的存在,校园物质文化建设不仅有益于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和形象建设,增强全校师生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而且作为无字的教科书,能够在增强大学的凝聚力中发挥潜移默化的育人功能。校园物质文化建设包括诸多的方面与内容,条件比较成熟的学校可以全面地展开,如学校标识系统建设,校名校誉注册商标的管理,维护学校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形象,校史馆、科学技术馆、博物馆的建立与运用,校园人文景观建设,等等。但是,必须意识到,校园物质文化建设不是暂时的应急,不是形式主义的应付,要从长远的文化意蕴出发,为此,需要有历史的厚重和前瞻的智慧为保证。

校园文化建设,要丰富、引导学生的日常生活,提升其文化含量与文化品质。学生的日常生活作为学习以外的生活,休闲、娱乐、交往应当是其主题。目前,不少大学的一个普遍做法是,把有组织的课外活动当作课堂教育的课外延伸,尽可能地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强制或半强制性地要求学生参加。我们不能否认这些作为对于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成长的积极意义,但是,也有一些组织活动被学生理解为无意义的负担和对休闲的挤占,受到学生的漠视与反感。当学生以一种消极抵触的心态参与这些活动时,必然消解活动本身的意义与价值。形成这种情况的直接原因是组织活动的强制性与学生休闲需要间的冲突,活动的组织者不了解或无视学生的日常生活需要,进而缺乏对学生的尊重。所以,问题主要不在于是否应当组织学生的课外活动,而是在于以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学生。我们认为,学生的日常生活自主权应当受到尊重,学生的日常生活更多地应当是学生的自治和自我教育,这种尊重和自治本身就是现代大学校园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培养独立、平等、尊严、宽容、责任等现代意识的手段。同时,学生管理者在此的主要责任是对学生日常生活的价值规范与品质提升,也就是说,课外活动的组织,无论是为了净化校园的精神环境,还是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都要以学生的接受、认同和积极参与为必要条件,在学生的自觉自愿的参与过程中,实现校园文化的不断提升。

上一条:对“社会主义文化”的理解 下一条:艺术教育与文化传承创新

关闭

中心动态

更多>>

新时代新思想

更多>>

您是第位访问者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2号湖南大学中国文化软实力研究中心 邮编:410082

座机:0731-88823372 传真:0731-88823372 E-mail:zgwhrsl@126.com

版权所有©中国文化软实力研究中心 京ICP备12019430号-8

技术支持:北京华文科教科技有限公司

文化软实力公众号

中心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