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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2020年10月23日 15:23  点击:[]

1. 管理体制

1)中心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主管人文社科研究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社科处、人力资源处、发展规划办、计划财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切实保障中心运行的各类资源配置,负责中心重大事项决策。中心主任直接对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中心各研究所所长直接对主任负责。中心主任在人员聘用、所长任免、薪酬分配、经费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对独立的自主权。

2)实行“完全目标管理”模式。即:学校审定建设任务,核定经费投入总量,提出基本要求,进行聘期考核;中心自行确定发展规模、研究方向、引人计划、履职管理、薪酬待遇等。

3)依据章程管理中心行政事务。制定了《湖南大学中国文化软实力建设研究中心章程》,章程规定了中心的组织机构、运行方式、经费管理、岗位设置及聘任、项目管理、评估考核等。设立由中心主任、各研究所负责人、校外著名专家组成学术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学术委员会章程,管理中心学术事务,审议中心重点研究方向与中长期研究发展规划,组织学术评估与监督等。

2. 运行机制

1)人员选聘机制。中心设专职科研岗位,总体编制数控制在19人,实行分类分层聘任,确保高层骨干研究队伍的基本稳定和中低层研究人员的开放流动。中心主任、首席研究教授采取长聘制,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采取有限期聘任,第一个聘期结束后进行总体考核,并决定是否继续聘用,续聘期为3年,之后按学校长聘期制度聘用。中心主任由校长直接聘任,所长、中心相关行政人员由中心主任聘任报管理委员会审核、备案,研究员、副研究员由中心管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联合选聘,助理研究员、研究助理由各研究所所长自主聘任,经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处备案。学校专任教师受聘为中心研究人员,聘用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并保留原专业技术职务。对校内外兼职人员,主要采取“有课题来、随课题走”的方式,由中心根据研究需要进行自主聘任。

2)考评激励机制。在人员考评方面,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鼓励多出精品力作,对高水平、高显示度的科研成果实行“一票通过制”。同时,研究所所长、首席研究教授、研究员均按聘期考核,即聘期结束后由聘任方根据合同所制定的任务进行考核,以宽松的制度环境保障研究骨干潜心学术研究。在人员薪酬方面,形成学校拨款为主、绩效激励为辅的薪酬结构。中心主任、研究所所长、首席研究教授实行协议工资制度,以合同方式明确科研条件、薪酬待遇、成果归属等,年薪原则上高于同类学科相同职务资历在职教师平均年薪;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的年薪由基础薪酬和效益津贴两部分构成,基础年薪相应为同类学科相同职务资历在职教师平均年薪的90%80%70%,效益津贴为当年学校可提科研管理经费的50%;对于研究所所长、首席研究教授自主聘任的研究助理,学校负责支付“五险一金”。

3)协同创新机制。在校内协同方面,着力构建“大师+团队”的集体攻关模式,校内人员只要具备协同创新的基础、具有参与团队攻关的意愿、能够解决创新链条上的某个问题均可进入中心,由中心按相关程序聘任。校内人员进入中心保留原职务职称,不转人事关系,流动而不调动。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国文化软实力建设研究中心的科研成果,学院年度考核予以同等对待。在对外协同方面,学校和主要参与单位签署了合作协议,按照“开放、对等、共享”的原则明确各单位的权力、责任与义务,着力构建有利于创新资源与创新要素有效汇聚、有利于各类高水平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协同创新机制。

4)人才培养机制。中心研究生招生指标单列,每年培养硕士生50人左右、博士生6人左右,博士后若干。中心支持研究生跨所选修学位课程,着力构建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体系,建立面向多领域多学科交叉的人才培养机制。大力推进“寓教于研”,促进研究生培养与重大科研项目的有机结合,真正将中心的科研优势转化为人才培养优势,致力于培养具有“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国际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

5)科研运行机制。中心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科学研究前沿、面向党政部门决策咨询,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围绕文化软实力各研究方向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课题研究合力攻关。主要采取“团队作战”的科研运行机制,同时也鼓励研究人员依据发展规划所确定的研究方向进行自由探索。在项目管理方面,中心定期发布招标课题,实行项目进度控制,对执行不理想或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停止经费支持。在成果管理方面,驻所期间发表的所有科研成果,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心,第二署名单位可为作者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在聘任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研究成果申报各类奖励,按人员(单位)贡献率排序;研究成果转化收益归中心所有,由中心主任进行第二次分配。

6)合作交流机制。中心在《湖南大学岳麓学术论坛(哲学社会科学类)管理办法》的政策指导下,定期主办高层次学术会议和论坛活动,定期出版学术刊物《文化与国力》。鼓励专职科研人员出国访学、研修;同时邀请海外知名专家学者来中心讲学交流。

7)经费保障机制。学校每年投入日常运转经费不低于200万元,确保中心的科研课题经费、图书资料经费、学术交流经费等;学校按聘任合同为中心研究人员提供基本工资、津贴、福利等,切实保障人员经费;中心所获得的中央财政支持经费全部按照合同约定下拨给各研究所,下拨前允许由各研究所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和固定资产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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